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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图书馆管理工作制度

  • 发布时间:2018-2-2 21:3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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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hfsdsrmy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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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网络系统是图书馆业务自动化的基础,是医院网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保证网络系统安全、稳定、有效的运行,特制定本管理规则。

1.医院职工及实习、进修人员进入数字图书馆,一律凭手机号码登记方可入内,医院信息科负责网络系统的日常维护工作。

2.任何人不得利用联网计算机从事危害医院网及本地局域网服务器和工作站的活动,不得危害或侵入未授权的(包括CERNET或其它互联网在内的)服务器和工作站。

3.不得从事下列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

(1) 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

(2) 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3) 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4) 未经允许不得私自运行、播放自带光盘;

(5) 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意传播或制造计算机病毒,危害医院网系统安全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6) 从事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

(7) 在图书馆网上使用来历不明、可能引发病毒感染的软件;

(8) 在网上传送和阅读危害国家安全、淫秽的信息资料;

(9) 在馆内计算机上运行网络或单机游戏;

 4.读者下载或编辑资料请及时保存在个人存储设备中,不得存储在院内网计算机内,以防机器故障数据丢失。

 5.信息科工作人员有权对使用电子阅览服务设施及设备的读者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和指导;记录保存有关安全保护的信息、资料及数据文件,协助公安机关查处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6.任何人使用本馆数字资源服务即视为同意遵守上述规定,违反以上规定者,将视情节轻重予以提醒、警告、取消上机资格等处罚;情节严重且触及法律者,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由此而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违规者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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